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贺州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我委结合旅游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市政府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激发旅游市场活力,为我市旅游业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任务安排
(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依据我委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旅游企业,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市旅游质量监督所要以市政府法制办行政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的名录库。
(三)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旅游委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政策法规科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执法科室制定。
(五)积极开展联合抽查。针对旅游执法的特点,加强同相关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一个检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抽查,提高执法效能。
(六)形成统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要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七)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相关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任务和步骤,完成相关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严格抽查纪律。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对被抽查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