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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贺州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6-01-12 00:00   作者: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77

贺旅〔201519

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贺州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的通知

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

为切实加强全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制定了《贺州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贺州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11月12

附件:

贺州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贺州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力做好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持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维护全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作出贡献。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下旬20163月下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贺州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王西祺主任任组长,李列格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协调全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切实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优化顶层管控措施,进一步推动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监控室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及时报告、稳妥处理。

(二)全力做好火灾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主动与当地消防部门沟通协调,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森林公园、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重点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级要派专人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深入一线督促企业按时、按质抓好整改,将影响逃生灭火的门窗障碍物、企业办公区、员工宿舍区作为必检必查内容,及时拆除影响逃生灭火的门窗障碍物,对办公区、员工宿舍区需增设逃生装置、辅助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要根据实际增设。

(三)做好重大节庆活动的消防工作。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强化重大节假日和节庆活动的消防工作,督促活动主办方加强消防防护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对火灾高发、易发区域、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定点执勤,流动巡逻。制定现场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活动报批,严禁在未取得审批许可的情况下组织相关活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积极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协调,积极引导辖区旅游企业参与消防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教,主动邀请当地消防部门人员教授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5年11月20日前)。各级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要与消防部门加强联系,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演练、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每月23日前汇总上报辖区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旅游行业消防工作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加之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节庆活动多,群众出游意愿旺盛,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导,动态监管。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联合当地消防部门定期对相关问题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适时监控,整改一批、验收一批,批准一批;对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要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时间节点,抓好问题隐患整改。我委将不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察暗访,对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实、流于形式的,一律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一)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切实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优化顶层管控措施,进一步推动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监控室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及时报告、稳妥处理。

(二)全力做好火灾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主动与当地消防部门沟通协调,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森林公园、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重点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级要派专人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深入一线督促企业按时、按质抓好整改,将影响逃生灭火的门窗障碍物、企业办公区、员工宿舍区作为必检必查内容,及时拆除影响逃生灭火的门窗障碍物,对办公区、员工宿舍区需增设逃生装置、辅助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要根据实际增设。

(三)做好重大节庆活动的消防工作。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强化重大节假日和节庆活动的消防工作,督活动主办方加强消防防护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对火灾高发、易发区域、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定点执勤,流动巡逻。制定现场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于1120曰前,将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我委综合业务科备案。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工作总结会,对工作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梳理总结,于201532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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