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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贺州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粉尘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6-01-12 00:00   作者: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109

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

2015627,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举办“彩虹派对大型活动时发生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造成大量人员受伤。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员会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563号)要求,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旅游行业深入开展粉尘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旅办〔2015203号)和《贺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深入开展风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安委办〔2015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贺州市旅游行业粉尘使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粉尘爆炸,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我委制定了《贺州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粉尘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贺州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粉尘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

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722

(联系人:吴茜;电话:5123191;邮箱:hzly5123189@126.com

附件

贺州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粉尘使用场所

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员会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563号)要求,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旅游行业深入开展粉尘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旅办〔2015203号)和《贺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深入开展风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安委办〔2015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贺州市旅游行业粉尘使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粉尘爆炸,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从20157月至12月,集中半年时间深入开展A级景区(点)、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及涉旅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彻底整改安全隐患。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从法规标准、安全责任、使用管理、现场防控、人员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查上述企业节庆活动是否还使用彩色粉尘的情况。

二查上述企业节庆活动使用彩色粉尘的种类和数量,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在封闭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喷洒彩色粉尘。

三查上述企业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查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要求,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节庆活动现场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

五查旅行社是否存在组织游客前往未经审批许可,擅自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的景区(点)旅游。

三、时间安排

20157月至12月。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7月底前完成)

1.深入调查摸底。按照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对辖区内各A级景区(点)、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粉尘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进一步摸清本辖区的基本情况,完善基础台账,明确工作责任。

2.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制定本辖区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及措施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宣传粉尘爆炸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并于725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报我委综合协调科。

(二)自查自纠、检查整改(8月至9月底)

1.要上述旅游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的要求,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认真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自查自纠。

2.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国庆节假日安全检查的一项必检内容,积极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深入企业和使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帮助指导和推动其落实“安全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加大抽查暗访力度,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请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在1015日前,将本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大检查的情况,报我委综合协调科。

(三)督查检查、总结提高(11月至12月)

市旅游发展委将对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督促相关旅游企业建立健全粉尘使用安全责任体系,与辖区安监、消防等部门加强联动,综合治理,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属地管理。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切实摸清本辖区相关企业使用粉尘情况,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紧密结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大检查目标任务,细化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全面提升企业使用和管理粉尘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发展)局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面向企业员工,通过反面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粉尘爆炸危害性的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让员工充分认清违法违规处置粉尘的严重后果,不断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

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贺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市直各旅游企业。

贺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2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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