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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重要提示

来源: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01-25 11:57   作者: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2524

 

2020年1月24日23时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营业性场所方面:即日起,全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上网服务场所全部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2.旅游企业经营活动方面:即日起,全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

3.营业性演出方面:即日起,各地各部门暂停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恢复审批时间另行通知,已审批的演出活动由各地自行协调解决,并妥善做好退票、解释等事宜,防止引发群体事件。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文艺院团暂停组织文艺演出活动,所属演出场馆、影剧院暂停接待演出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涉外演出审批方面:已审批的外国、港澳台在国内举办的交流演出活动,协调各方取消活动安排,并自行做好解释工作

5.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本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即日起暂行闭馆,原组织的活动取消或延期,闭馆时长可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安排和疫情发展情况确定。

6.旅游景区方面:发现疫情的景区暂停运营。

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观众、读者、游客在退票、退团退费和行程调整方面的合理诉求。

特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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