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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员资格证书补办程序

来源: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9-07-09 10:33   作者: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345

一、补办程序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14号)精神,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区申请补办导游员资格证书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件遗失登报材料,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统一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告。

2.申请人填写《导游员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注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3.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违规受处理等情况进行审核后,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局公章后统一寄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4.导游员资格证书每年集中补办两次,申请人于每年4月1日和10月1日前交齐有关材料,逾期推迟到下一批次办理。证书办理好后,统一发放到申请地的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人持身份证到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33号三楼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130102,领取补办证书。

二、携以下资料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

1.下载《导游员资格证补办申请表》并填写好相关信息,(1份,贴好照片);

2.申请人1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1张(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信封装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查验后退回)。

附件:导游员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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