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宗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4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民宗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民宗委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市委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市民宗委党组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严肃指出了市民宗委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对市民宗委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市民宗委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民宗委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单位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4年1月29日,召开市民宗委党组研究五届贺州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扩大)会议。2月1日,成立市民宗委党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审定《贺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民宗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同日,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市民宗委党组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市民宗委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市民宗委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24年2月20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2月21日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对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整改实效。市民宗委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彻底改正;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及时着手研究,以清单形式逐项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例如,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支委会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等问题已经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2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12项,整改完成率100%。
(四)强化督导调研,全力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一线调研、督查整改工作,例如2024年3月7日到八步区现场进行调研,逐一破解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到现场调研、督查13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民族宗教重点工作调研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扎实问题,研究出台《贺州市民族宗教重点工作调研方案》;针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差距问题,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贺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针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完善《贺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据统计,共制定和完善制度、文件5项。
二、集中力量攻坚,逐条逐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市民宗委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关于“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不够高,成果转化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建议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理论中心组学习,于2024年3月8日召开市民宗委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的通知》,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策划,制定《市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论述,特别是概括提炼的“十二个必须”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六次,每次均安排党组成员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制定印发《贺州市民族宗教重点工作调研方案》,设立的4个调研组,每季度分别由领导带队到联系县区及民族乡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三是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就民族乡各项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收集资料等方式,全面收集整理少数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撰写《市民宗委反映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期盼建议》《平桂区“三聚力”打造“土瑶”聚居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写好“融”字文章,促进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等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信息及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
2.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思路,持续加强对尚未创建成功国家级命名的县区加强指导,加大争创力度。二是成立贺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贺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贺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如2024年,贺州市在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广西将军峰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贺州市平桂区民族学校副校长姜晚英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覆盖面。三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校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基层党员专题培训课程,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贺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专题培训班。制定印发《2024年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举办“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3.关于“推动民族传统体育竞技化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民宗委、市体育局联合深入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二是会同市体育局协调八步区民宗局、体育局,充分挖掘八步区贺江信都大桥河段历年举办龙舟赛的传统,并利用当地人员资源优势,组建34支龙舟队,于6月11日举办2024年信都龙舟节赛龙舟活动,从中物色高水平的队伍人员,促进训练参赛水平提升,为今后组队参加自治区有关龙舟项目比赛打好基础。
4.关于“协调推动少数民族乡及少数民族村发展资金不均衡,督促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调指导各县(区)加大对民族乡资金拨付力度,2024年共获上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714万元,实施项目57项。民族乡使用资金显著增加,占比显著提升。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所有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5.关于“少数民族村纳入民族团结结对挂点工作抓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贺州市民族宗教重点工作调研实施方案》(贺民宗发〔2024〕2号),通过现场考察、资料审核、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县(区)、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压实结对挂点责任,细化帮扶任务。同时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情况汇报会议,围绕各县(区)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市民工委委员单位挂点帮扶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交流,通过梳理亮点、剖析难点,确保提升现有结对帮扶挂点少数民族村创建成效。二是摸清20户以下(5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尚未硬化的具体情况底数,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努力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逐步解决有关问题,将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民宗委。同时形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作为请求事项争取纳入自治区“十五五”专项规划的重大战略任务。同步报市财政局,作为向自治区争取资金的依据。
6.关于“推动瑶族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动力不够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八步、平桂、富川等县(区)开展好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使用2024年中央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别给予广西过山瑶家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广西艾莉珠宝有限公司、广西瑶福珠宝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试点企业政策支持和服务。二是指导督促富川、昭平等县(区)开展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分别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深坡村、昭平县黄姚镇杨村村等2个试点村寨项目建设。三是根据《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开展第五批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工作的通知》(桂民宗发〔2024〕83号)精神,组织各县(区)对照有关条件和标准,积极申报第五批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四是指导富川瑶族自治县积极推进“两馆一中心”建设,全力做好富川瑶族自治县博物馆布展陈列,在文化传承中心举办富川瑶族自治县成立四十周年成就展,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向外展示瑶乡文化元素。
7.关于“宗教监管职责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以“六个一”(一次宗教政策法规线上知识竞答,一次《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编印一份《宗教基础知识宣传折页》,一次宗教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一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题演讲比赛,一次宗教教职人员“读书班”)活动为载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于10月24至25日举办农村宗教治理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宗教事务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于1月和12月分别召开市民宗委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报告制度,2024年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均邀请纪检组同志列席参加。
9.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贺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贺州市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贺州市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贺州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二是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领导职责,严格审批原始凭证,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
10.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作风和纪律问题的监管,于2024年4月1日召开干部职工例会,传达学习关于会风会纪相关文件精神。每月坚持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警示案例、剖析案例原因、干部表态发言等方式,不断警示干部思想,绷紧防腐警戒弦,增强自律能力。二是开展一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负责人之间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三是制定《贺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均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民主测评,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1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制定《贺州市民宗委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于2024年1月31日按期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配齐党组织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制度,2024年累计召开支委会议12次、党员大会12次,每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及每月一专题学习,并围绕主题开展学习研讨,每月均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党组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和党员均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被批评党员均对批评意见进行了表态。
12.关于“党组督导检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3月22日,市民宗委召开全市民宗局局长会,就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宗委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涉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整改工作进行部署。4月10日,印发《关于做好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书面形式就项目档案、公示公告等涉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整改工作进行部署。5月20日,召开全市民宗系统业务培训会,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档案归整等进行业务培训,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印发《贺州市民族宗教重点工作调研方案》,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工作督导。经精心部署、加强指导、时时督促,各县区和市本级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接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市民宗委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局党组将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落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分工,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室负责具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持续发力,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之以恒政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清廉贺州建设,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贺州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市民宗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五个家园”建设,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民族群众流动融居,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贡献贺州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122556;通信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202号市民宗委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mzw1@gxj.gxhz.gov.cn。
中共贺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