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司法局和湖南省永州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开展桂湘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活动。双方现场交流桂湘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工作,签订桂湘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合作协议,并前往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麦岭司法所为桂湘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联系点揭牌。

座谈会现场
近年来,贺州市、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中,“穿针引线”化解省际边界土地山林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新时代104个“枫桥式工作法”。

签约仪式现场
两地司法行政系统还在党建联盟、执法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民族法治等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合作,开展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事务共商、活动共办、问题共解、文化共兴等创建活动,为边界地区的繁荣发展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

揭牌仪式现场
此次桂湘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活动,标志着两地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建设合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将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创、共享成果,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桂湘省际边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