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厅函〔2023〕51号)精神,今年在全区开展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活动。我市经过逐级推荐、择优遴选,并经会议讨论通过,拟推荐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等12个集体和周诚等16名个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申报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反映,所反映问题应当有具体事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
电 话:0774—5122556
传 真:0774—5120812
电子邮箱:hzmw2556@163.com
通信单位:贺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通信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2号
邮 编:542899
贺州市拟推荐申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共12个)
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贺州市教育局
贺州市财政局
贺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人民政府
昭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深坡村民委员会
广西过山瑶家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贺州市拟推荐申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共16名)
周 诚,男,壮族,贺州市平桂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蒋灵青,男,瑶族,贺州市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谢秋香,女,汉族,贺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张小克,男,侗族,贺州市委宣传部高级技师
谢海潮,男,瑶族,贺州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毛燕平,女,瑶族,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伍国华,男,汉族,贺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派驻昭平县仙回瑶族乡鹿鸣村第一书记
邓智勇,男,瑶族,贺州市人民群众来访中心主任
黄斯斯,女,瑶族,贺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
陈 珊,女,瑶族,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党建工作科副科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全德万,男,汉族,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姜晚英,女,瑶族,贺州市平桂区民族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廖其智,男,汉族,钟山县公安镇廖屋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王 俽,男,瑶族,钟山县两安瑶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林振玉,女,瑶族,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何华兰,女,瑶族,昭平县仙回瑶族乡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