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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富川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发布日期:2022-12-30 19:26
来源:贺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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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富川人大正式启动了《富川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2019年3月28日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正式公布施行。保护条例批准后,使富川瑶族自治县瑶族传统村落的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得到有效保护,为全县悠久瑶族文化的传承、地域文化特色的延续提供保障。富川民宗局从做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工作入手,积极贯彻落实《富川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一、调查摸底,编制规划。

按照自治区、市民宗委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基本要求,2011年以来,富川民宗局多次对全县少数民族村寨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基本摸清了现有民族特色村寨的历史沿革、民族特色、发展潜力和保护情况。

二、整合项目资金,完善特色村寨各类基础设施。

围绕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加大对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整合民宗、乡村振兴、旅游、交通、住建、水利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重点实施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数字乡村等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围绕葛坡镇深坡村深厚的民俗文化和古村落建筑群,推进深坡村村容村貌改善建设,打造一个集“民族团结示范+民俗文化展示+古村美食特色+农耕田园体验”的乡村慢游目的地。围绕秀水、福溪深厚的历史文化和岔山潇贺古道文化,打造秀水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2016年-2022年,全县投入各级衔接资金用于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达5176.56万元,实施项目67个,其中,投入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60万元用于秀水、岔山、深坡等民族手工业、民族特色民居修缮及民族文化传承展示等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改善有效促进了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三、整合媒体资源,形成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文旅融合发展推介新态势。

与OTA平台签订协议,加强与新媒体(携程、驴妈妈、马蜂窝等APP)的营销宣传合作。积极报送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正面典型新闻稿件、线索,大力宣传富川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经验成效,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助力富川旅游知名度提升。2021年,中央电视台《地理 中国》栏目组来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开展民族特色村寨纪录片拍摄工作。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报道《记住乡愁》、《千年秀水 状元故里》、《早知瑶乡 何必丽江》等宣传片,宣传了富川秀水、岔山村等民族特色村寨。开展“品脐橙.游富川”线上季直播推广活动,实行乡村旅游商品网上宣传销售,提高乡村旅游消费便捷度。通过完善媒体信息传播机制,形成信息化、大数据、精准化的全媒体推广态势。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富川瑶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创建工作得到卓有成效的发展。2014年9月,城北镇凤溪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一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7年3月,朝东镇福溪村、葛坡镇深坡村、新华乡虎马岭村被命名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21年朝东镇秀水村、岔山村被命名为“广西民族特色村寨”。(供稿:富川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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