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俊玲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李俊玲在颁奖现场
作为人民的勤务员,李俊玲心系瑶乡产业发展和民生问题,她走遍了全县少数民族聚居村,千方百计为山区各族群众解决行路难、饮水难、技术难等问题达70多个,受益群众9.5万人。
“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用心呵护民族团结之花。”多年来,李俊玲怀着对党的事业的赤诚之心,对各族人民的满腔热爱之情,全力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创美好生活,推动富川瑶族自治县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浮田村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荣获“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她个人荣获“全国社会扶贫先进个人”“广西三八红旗手”等荣誉,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记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