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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出台方案启动2022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发布日期:2022-06-01 09:42
来源:贺州民族宗教
作者:赵金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民宗委工作部署和要求,5月31日,贺州市出台了《2022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

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全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参加人员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及宗教教职人员,广大信教群众。活动旨在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提高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方案》指出

学习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和贺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宗教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方案》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是一项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前有关整改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务求实效。二是发挥主体作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学习的主体,要使他们充分认识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同时运用法律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向宗教界人士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宗教界人士的“五个认同”,激励他们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三是创新活动形式。要结合实际,整合各类学习宣传资源,积极动员各行各业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创新活动形式,努力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推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四是抓好总结提高。要求各县(区)民宗部门及时发现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当中好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学习月”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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