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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强化“三大保障”推进民宗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20 09:44
来源:贺州民族宗教
作者:莫云珍

昭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系列决策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为总目标,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局面。

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民宗工作,年初及早对全年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研究,于每年1季度召开全县工作会议。县委统战部一季度相继召开了民族宗教文化挖掘保护座谈会、宗教场所用地调规工作会议、统战系统工作会议、民族宗教界专题会议对中央、自治区、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区、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执行。二是调整充实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县20余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对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形成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内容,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了全县党建目标考核内容。

 

经费预算,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把少数民族慰问经费、宗教界人士慰问经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经费、少数民族维权服务站建设经费、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补助、教职人员生活费、网格统战工作经费等作为专项经费纳入了每年财政预算,特别是在全国全区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后,根据新形势工作要求每年追加相应民宗专项资金。三是宗教场所排危资金灵机追加。年初预安排30-50万元,在使用过程中采取行业部门鉴定、测设方案、测算经费、统战部根据轻重缓急向财政申请据实追加经费的办法实施。

 

整合力量,强化人员保障。一是整合统战部与民宗办力量,合暑办公。民宗办3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日常事务。涉及学习、考核、财务、档案、计生、综合治理等工作由统战部统筹。从而保证了专职工作人员有更多精力和时间从事民族宗教工作。二是乡镇统战委员为乡镇民族宗教分管领导,并明确1名专职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保证了基层民宗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三是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全县30余名网格员,把民族宗教的内容纳入工作范围,定期收集情况,及时了解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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