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昭平县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引导宗教界主动参与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促规范。
成立了36家单位为成员的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县民族宗教联席会议制度和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宗教工作。出台考核评分细则,把宗教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年终考核,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为直接负责人,村居综治专干为宗教联络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宗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二是宣传引导促同行。
组织县宗教界人士及信众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活动2场/次,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赶场日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活动20余次,召开小组讨论会或座谈会24场/次,进一步提高了宗教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信教群众依法信教的自觉性。
三是教育培养促引领。
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和基层干部关于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宗教基础知识的培训,举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干部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195人,实现对12乡镇(街道)、159个村居干部全覆盖,把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宗教干部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