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为抓手,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紧盯“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工作主线,八步区五抓五进做好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
抓学习促贯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终身课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学懂弄通做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不断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遵行和行动指南,是推进工作的强大武器和方法途径。坚持长期学、反复学、实践学,学懂弄通做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主线,把握维护民族团结的目标任务和根本途径,从中找思路、找方法、找对策,维护和谐稳定。三是学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进一步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文件精神,并根据《贺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八步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抓项目促发展,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一是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为主战场,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载体,今年八步区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多万元,以党建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二是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推介传承保护瑶族服饰,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生态休闲旅游,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带动群众增收,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引导鼓励少数民族群众自力更生实现脱贫。
抓服务促管理,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民族成份识别变更初审等工作,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二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各乡镇(街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做好本辖区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佛教商业化治理,开展违规设立功德箱、擅自乱建露天宗教造像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加强线上线下管理,开展基督教非法集会点取缔整治工作,加强民间信仰场所管理,把外来僧尼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三是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国旗国歌、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等“五进”宗教场所活动,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和普法宣传示范点创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历史观、宗教观、文化观;用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引导教育群众,增强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抓稳定促和谐,进一步巩固发展团结稳定良好局面。各乡镇(街道)、宗教活动场所认真落实“八步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管理办法”工作机制,以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常态化、经常化、清单式开展网格化管理,上下联动、协调互动、信息互通,第一时间排查预警民族宗教领域隐患问题和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化解隐患问题、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把民族宗教领域的各种矛盾隐患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和打击破坏民族宗教政策、宣扬极端宗教思想、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抓宣传促教育,进一步建设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各类媒体、各种载体、各种形式,结合实际工作,多层次、广覆盖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N”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民族群众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在政治上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风俗习惯和信仰上互相尊重、相互理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