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某某,你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驾醉驾,影响恶劣,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你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二个岗位等级聘用。”
“李某某,你作为医院的领导班子成员,法律意识淡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不良影响,经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务会研究,决定给予你政务警告处分。”
近日,在贺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禁酒驾反醉驾集体约谈会上,通过集体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释放对酒驾醉驾问题重拳出击、严查严处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2019年以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各医院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共查处医疗卫生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7起,立案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这么多年了,酒驾醉驾屡禁不绝,是否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等情况?酒驾醉驾发生了,人员所在单位是否落实了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针对市直卫生医疗系统酒驾醉驾问题多发、复发等问题,该纪检监察组今年2月份向市卫健委党组下送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卫健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方案。采取主要领导单独约谈、中层以上干部集体约谈、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维护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今年贺州市开展清廉医院建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节假日、八小时以外违纪违法情况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行为,严查严处,决不纵容,决不护短。”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