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贺州市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参与起草、清理、编撰纪检监察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直属企业、高等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共辖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巡察办。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贺州市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贺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机关本级内设机构12个:1.办公室;2.组织部;3.宣传部;4.研究法规室;5.党风政风监督室;6.信访室;7.案件监督管理室;8.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9.第六至第八审查调查室;10.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11.技术监督室;12.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
市委巡察办内设机构2个:1.综合科;2.督查指导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贺州市监察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78名,其中行政编制59名,事业编制13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6人,其中行政在职61人,事业在职15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离退休人员1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后勤服务编制4人。财政供给单位实有人员5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9人,后勤服务编制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3人。
(二)贺州市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事业编7名。目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
(三)贺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事业编制8名。目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后勤服务编制2人。
(四)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纪委,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人员行政编制4名。目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
(五)市委巡察组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人员行政编制6名,目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80.7万元,同比增加788.7万元,增长3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0.7万元,同比增加788.7万元,增长33%。其中:经费拨款2944.7万元,同比增加652万元,增长28.4%;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36万元,同比增加136万元,增长13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并设立六个巡察组,加大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和巡察力度,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需求增加。
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5.无上年结余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80.7万元,同比增加788.7万元,增长33%,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2920.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8%,同比增加784.61万元,增长36.7%,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并设立六个巡察组,加大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和巡察力度,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需求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0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减少14.78万元,下降12.1%,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降至1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71.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同比增加11.55万元,增长19.2%。主要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80.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同比增加7.33万元,增长10%。主要是人员增加。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0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4%,同比增加
346.7万元,增长29.8%。
项目支出1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6%,同比增加442万元,增长35.9%。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80.7万元,同比增加788.7万元,增长33%,其中:基本支出150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4%,同比增加346.7万元,增长29.8%;项目支出1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6%,同比增加442万元,增长35.9%。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按一般预算支出表的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1.行政运行1086.65万元,同比增加182.5万元,增长20.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用于本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625.11万元;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450.36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1.18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2万元,同比增加422万元,增长36.4%。增加的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并设立六个巡察组,加大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和巡察力度,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需求增加。其中:用于八步区和西园两个留置场所收归本级管理,列入留置场所管理项目经费支出大幅增加。
3.事业运行(纪检监察事务)161.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4.巡视工作支出9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开支。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单位配套养老保险及年金。
6.行政单位医疗33.86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人员按规定比例交缴的医疗保险金。
7.事业单位医疗6.9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比例交缴的医疗保险金。
8.公务员医疗补助31.06万元,主要用于在公务人员缴纳医保方面支出。
9.住房公积金80.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交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0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4%,同比增加
346.7万元,增长2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1.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66.4%,同比增加414万元,增长37.9%。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1.5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32.6%,同比增加53.66万元,增长1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1%,同比增加8.8万元,增长135.4%。主要是有新增退休人员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6%,同比增加442万元,35.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同比增加14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发放留置点看护人员、医护人员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9.3%,同比减少13.8万元,下降1.7%。
资本性支出7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2%,同比增加314.2万元,增长80.2%。主要是增加了钟山留置场所建设经费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如: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49.89万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621.2万元;②社会保障缴费 149.6万元;③ 住房公积金67.09万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38.36万元,其中:①办公费370万元;②会议费8万元;③培训费0万元;④公务接待费12万元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⑥维修(护)费3.13万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5.5万元,离退休费9.8万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5.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2万元。
项目支出(对每个项目分别描述,包括项目名称、安排金额、具体内容、用途等详细情况)
项目支出1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6%,同比增加442万元,35.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万元,主要用于八步和西园两个留置点看护人员、医护人员补贴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4万元,其中:①办公经费572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巡视巡察、留置点运行等方面的开支;②会议费5万元,用于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开支;③培训费80万,用于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支出;④公务接待费3万元,用于巡察办公务接待支出;⑤维修(护)费82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办搬迁办公场所发生的维修维护费用、八步和西园留置点日常维修维护开支;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万元,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3.资本性支出706万元,其中:①基础设施建设600万元,主要用于钟山留置场所建设;②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用于购置执法办案用车;③设备购置7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案调查取证设备、案件存储设备等。
三、2020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36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28%。此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执法办案用车。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3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过桥过路ETC缴费、维修维护、加油、车辆保险等开支。
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市纪委监委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91.58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53.66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加大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二是为加大巡察力度,设立了六个巡察组,以上两项均导致人员增加,行政运行经费随之增长。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市纪委监委办公用房面积共2906平方米;共有机动车5辆,账面原值135.54万元,账面净值130.31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2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0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2辆,购置预算36万元,购置的机动车主要用于办案执法。
四、关于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85万元,其中:
办案经费项目500万元,产出数量为加大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当年上缴罚没收入达150万元以上;产出成本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八步区和西园留置点运行及工作经费285万元,产出数量为完成留置案件15件;产出质量为逐步建设成新型智慧化留置场所;产出成本为在逐步完善留置场所办公环境、留置条件的基础上,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案成本;产出效益为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形成“查处一个,震慑一片”作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钟山留置点建设经费600万元,产出数量为钟山留置点主体建设完成;产出质量为为全市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增加一个新的留置场所,解决留置场所严重不足的问题。
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级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中共贺州市纪委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