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紧紧围绕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有力举措,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九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八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罗德根任大宁镇民政办主任期间,伙同他人侵吞民政救济款及因管理不严,造成他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八步区步头镇榕木村党支部书记马荣科、村委主任黎振余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钟山县公安镇中心小学校长廖应春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富川县司法局富阳司法所所长何自武乱摊派、乱收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富川县朝东镇民政办原助理黄忠仁违规收取危改户“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富川县富阳镇大围村委副主任钟声违规侵吞生态公益林补贴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富川县葛坡镇极乐村委副主任骆礼阳违规索要危改户“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昭平县水土保持站副站长叶万潭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9.平桂管理区沙田镇狮中村委副主任廖世冬违规收取危改户“好处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查处、严通报、严曝光、严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