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县区(管理区)纪委(纪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并通报了多起典型案例。
其中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八步区民政局原局长杨积炜、原党组书记刘莉,原副局长谢世升、张贤高,原纪检组长徐华晖,办公室主任陈华信,低保办主任刘立绯等7人私分保险回扣;2012年至2015年,违规发放津补贴。杨积炜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刘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谢世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张贤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徐华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华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立绯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富川瑶族自治县文联主席蒋英聪在发放摄影大赛获奖作品的稿酬工作中失职渎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凤岭村原村委主任翟绍卿违规收取危房户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平桂管理区鹅塘镇新塘村原村委副主任谭波宁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严守法纪,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