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16-06-21
来源: 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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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强化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日前,市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六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这六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八步区铺门镇工商所原所长郭兴枝在开展工作中违规接受申请微企补助对象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八步区南乡镇上新村委会主任杨常坚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钟山县花山瑶族乡政府将水电站招标保证金、承包金以及公款私存形成“小金库”,该乡原党委书记赵日政,原党委副书记、乡长黄炳初,原报账员陈建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委副书记、乡长张育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罗丰村两任党支部书记违规公款购买礼品送礼,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林芳妹、现任党支部书记林芳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昭平县物价局违规使用公款发放物品及购物卡、公款旅游等,该局原局长黄勇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局长钟顶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平桂管理区黄田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叶当烟违反财经纪律,在购买农资后未开具正式票据、未造册发放签收,受到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作风建设的新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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