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九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6-07-29
来源: 市纪委
打 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近日,市纪委通报了九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这九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八步区南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唐进庭虚报冒领农资补贴、侵吞门面和房间租金,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八步区仁义镇三联村两委班子违规将危改指标平分给危改申请户,村党支部书记罗世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主任罗孝柱、副主任罗扬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钟山县文体局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向其二层机构、单位职工、网吧等收取费用,该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刘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富川瑶族自治县危改办原工作人员胡正国擅自违规处理危改业务、收受危改户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凤岭村两委班子私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村党支部原书记翟天法,村委原主任翟绍卿、原副主任翟相球、原副主任陈永杰,特派员岑新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六、昭平县富罗镇原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陈德超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发放林权尚存在争议林地的补偿款等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昭平县走马镇黄胆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喜中侵占、索取村民水毁房屋补助款及苗木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八、平桂管理区林业局林改办原主任钟献在开展林地勘验、办理林权证等工作中违规收受好处费、中介费,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平桂管理区鹅塘镇大明村两委班子违规收取危改户费用,村党支部书记赵春花、时任村委副主任赵天转、村委副主任赵木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要继续高度重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切实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总结专项工作经验,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进入常态化。要进一步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围绕脱贫攻坚大局,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桂公网安备45110202000060号
桂ICP备2021006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