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发布时间: 2016-12-07
来源: 平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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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桂区公会镇新新村民政联络员谢崇有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谢崇有作为公会镇新新村党支部书记、民政联络员,在得知该村五保老人死亡后,未及时将该情况上报民政部门,导致民政部门多发放谢某某五保供养金共2640元。2016年6月20日,谢崇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平桂区西湾街道上宋村民政联络员蒋中梁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6年,蒋中梁在协助西湾街道办事处开展民政低保救助工作过程中,作风不严不实,在农户享受低保待遇后,未按照要求及时入户调查,导致农户在经济条件好转后仍享受低保待遇,违规领取民政低保救助金共计13740元。2016年6月23日,蒋中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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