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查了一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日前,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这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八步区大宁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国思工作失职致使国家损失危改补助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二、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原村规站站长胡建明在危改工作中失职,导致该乡小学党支部党员、教师邓林生违规骗取并获得危改补助金,邓林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昭平县工商局副主任科员张德桥、欧伟基,木格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彭达坚在木格乡盘石村精准识别工作中失职,导致条件不符的农户被评定为贫困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力排查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