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8-03-14
来源: 市纪委
打 印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这两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平桂区公会镇田富村原“两委”干部集体收取危改户“好处费”,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其铎,村委会原主任谢振摧及原副主任杨逊木、梁月群、谢春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昭平县木格乡古池村党支部原书记黄荫伟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全力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督查督办、直查快办、交叉复核和通报曝光等多项措施,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既要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又要加大力度查处扶贫领域“两个责任”履行不力,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每一位贫困群众,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桂公网安备45110202000060号
桂ICP备2021006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