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起典型问题是:
贺州市平桂区市容市政管理局私车公养、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平桂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多名干部职工多次使用该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报销维修费共计106481元,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共计14032元。2017年12月,该局前后两任党组书记、局长岑斌、谢戊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黎庆宁,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艳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国库。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改进作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党性心性的实际行动,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从快处理、从严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个地方、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