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9-01-25
来源: 平桂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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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桂区公会镇村镇建设和交通管理站原站长邹远林、工作人员卢国强危改工作失职问题。2010年,公会镇村镇建设和交通管理站原站长邹远林、工作人员卢国强,在负责公会镇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认真核实且审核流于形式,甚至帮助农户造假材料申报,导致11户不符合危改条件的建房户违规获得危改补助款。2018年11月,邹远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桂区西湾煤矿棚户区改造及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潘绍锡、蒋和荣、岑荣和对征地范围内迁坟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潘绍锡、蒋和荣、岑荣和等人被抽调至西湾煤矿棚户区改造及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工作期间,在对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严不实,没有按要求到现场核实坟墓数量情况,便在《项目征地现场丈量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导致扶贫移民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被冒领。2018年12月,潘绍锡、蒋和荣、岑荣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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