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9-03-18
来源: 市纪委监委
打 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这2起典型案例是:

一、八步区信都镇福桥村党支部书记莫中生利用职务便利,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以其亲属名义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莫兴林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镇3户农户重复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推动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落实,推动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桂公网安备45110202000060号
桂ICP备2021006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