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力促阳光信访“下移” 构架党心民意桥梁
发布时间: 2015-01-12
来源: 平桂纪工委 钟昌情 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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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平桂管理区纪工委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平桂管理区各乡镇(街道)纪委2014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6件,同比增长70.37%,初核率100%,接待信访群众26(批)次,进一步架起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的大桥梁,认真解决好群众诉求,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有力促进了管理区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主责意识,创新基层信访工作考核监督机制。不断强化乡镇纪检干部的竞争意识,创新纪检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对乡镇信访工作进行量化、细化,建立控制重复访、跟踪信访件办结率、信访规范化建设等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要求乡镇纪委依法依纪受理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如期办结。涉及署实名举报的,坚持“谁办理,谁回复”和“双向承诺”的原则,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征求其满意程度意见。对因工作敷衍推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有关纪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民本意识,创新信访工作阳光公开机制。时刻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建立乡镇信访工作“四项公开”制度。一是工作职责公开。即信访干部向社会公开自己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和应严格遵守的纪律和要求。二是受理范围公开。明确了乡镇纪委的受理范围,公布了群众可以采取的举报方式及原则。三是办事程序公开。制作了《乡镇纪检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使来访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四是办理时限公开。全面推行承办限时制度,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限定一定时间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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