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纪工委四举措提升案件依纪依法审理水平
发布时间: 2015-06-26
来源: 平桂纪工委 杨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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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平桂管理区纪工委认真贯彻“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严格执行“凡案必审”等各项审理工作制度规定,四措并举,实现了案件审理率、按时审结率、案件合格率、处分执行到位率四项指标全部达100%。

加强检查与审理的协调。在每周工作例会上,都强调检查室与审理室人员一定要深入理解检查与审理的辩证统一关系,两者都是服务于查办案件工作这个整体。通过加强审理与案件查办人员的沟通协调,克服了“你查我审”的思维定势。通过审理提前介入,及时提出补证意见和工作建议,提升了办案效率。

认真审核证据。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认真审理案件事实、证据、程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存有疑义的地方,反复鉴别、反复推敲、反复认证,根据审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每一案件处理客观公正,处分合理恰当,切实达到教育惩处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准确认定要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处分条规为准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基础上,掌握好案件情节,对违纪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个别定性量纪难以把握的案件,积极主动向市纪委汇报,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确保每一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做好案件回访。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在规定时限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动态,使其正视错误,放下包袱。截止今年6月25日,共审理案件27件,给予党纪处分35人,政纪处分9人(包括服刑人员清理处分15人),为正风肃纪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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