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八步区纪委查处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案件:
一、八步区步头镇榕木村村支书马荣科违规发放节礼问题。2013至2015年春节期间,步头镇榕木村村支书马荣科提议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春节补贴、中秋月饼和“七一”党员纪念品等钱物共计7440元给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小组长。村支书马荣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八步区步头镇榕木村村委主任黎振余违规发放节礼问题。榕木村村委主任黎振余签字同意在2013至2015年期间用村集体资金给村两委干部和各村民小组小组长违规发放春节补贴、购买中秋月饼和“七一”党员纪念品共计7440元。村委主任黎振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该区要求,中秋、国庆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集中围绕“六个一批”开展专项工作,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敢抓敢管,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市委和区委各项廉洁自律等规定要求。要进一步严肃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的前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寸步不让,一抓到底,向全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