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四项信访机制力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 2016-05-19
来源: 富川县纪委 刘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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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县纪委通过推行完善四项信访机制,着力查办一批基层干部在“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危房改造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乱收费和收红包、工作生冷硬推等突出问题,切实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纠四风、反腐败”的成果。据统计,自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07人,退缴违纪款额达74.6万元。

一是实行直通快签机制。该县纪检监察系统在全县范围内发送40多万条手机短信、广泛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标语、标牌以及通过电视及LED屏滚动播出专项工作信息,广泛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促使广大群众通过电话、网络、信箱等即可方便快捷地向县纪委举报问题。县纪委信访部门对业务范围内的举报快速签批处理,业务范围外的举报及时转有关部门办理,引导群众正确有序提出诉求。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富川及该县各乡(镇)两级纪检组织共接收“四风”和腐败问题举报109件,初核95件,其中经了解核实后立案查办44件。

二是实行领导包案机制。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领导批示交办需报结的信访案件由县纪委常委实行包案,依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于合理的诉求,积极核实处理;群众误解的问题,做好政策宣传,澄清事实。开展专项工作以来,领导包案23件,从根本上解决了一批老上访户、重复上访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推动了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实行下访销案机制。该县针对群众上访的老案、难案,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领导牵头组织工作组通过“两书一谈”(即向整改单位或个人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人上报“专题说明书”、对责任人进行“约谈”)的形式下访到案发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化解销案,力求做到“案结事了”,着力解决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同时对基层重点、热点、难点信访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去年9月以来,全县共责令整改各类违纪问题54个,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65人次,下访销案26件。

四是实行信访及办案协作区机制。建立信访及办案协作区机制,力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聚焦主业。由县纪委领导牵头并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检组长成立专案组的形式对信访问题进行查办。实行信访及办案协作区机制以来,该县信访初核成案率有了较明显的提升。专项工作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办“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0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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