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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 信息来源:贺州市体育局
  • 发稿作者:局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2-06 00:00
  • 查看442次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贺州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2002年10月底,地级贺州市成立,同年12月,地级贺州市体育局挂牌成立。现市体育局配备有局长兼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名,纪检组组长1名, 党组成员、副局长1名。成立以来,贺州市体育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体育发展全局,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作为根本目标,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竞争实力,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加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努力开创我市体育工作新局面,为和谐贺州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体育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3个职能科室,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贺州市业余体校、贺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贺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贺州市体育局是由局本级行政和贺州市业余体校、贺州市老体协组成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7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0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事业在职19人(含聘用人员控制4人数),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局本级在职人员中局长兼党组书记1人、副局长兼党组副书记1人、纪检组长1人、党组成员、副局长1人、正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1人、办公室主任1人、办公室技术工人1人。
(二)市业余体校在职人员中校长1人、副科长1人、教练员及工作人员1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
(三)市老体协在职人员中老体协秘书长(正科)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72.07万元,同比减少1074.26万元,下降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8.07万元,同比减少83.26万元,下降12.98%,其他资金出资拨款收入514万元,同比减少1586万元,下降75.52%.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2.07万元,同比减少1074.26万元,下降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18万元,同比增长12.87%,项目支出减少1709.45万元,同比下降69.13%.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2.07万元,同比减少1074.26万元,降61%,其中:基本支出308.57万元,同比增加35.18万元,增长12.87%;项目支出763.5万元,同比减少1079.45万元,下降69.13%.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20.14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其中:用于贺州市体育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75.85万元;用于贺州市体育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37.29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7万元。
体育竞赛214.5万元,用于比赛注册、比赛经费、比赛住宿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8万元,用于运动员教练员获国家以上及省级重大赛事比赛奖金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5万元。
体育场馆514万元,资本性支出的贺州学院游泳馆跳水馆改扩建工程竣工款514万元。
群众体育25万元,用于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策划费、广告费、比赛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其他体育支出10万元,用于足球专项发展经费1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2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4.83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7.6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0.54万元。
住房公积金24.55万元。

三、2018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4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体育工作及业务交流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贺州市体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20.14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1.6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一是市场占部分因素,各项业务支出物价成本上涨,二是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丰富,外出差旅支出略有增加。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贺州市体育局办公用房面积共415平方米;共有机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 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18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

四、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贺州市体育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6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请列公开内容中专业性名词较强的名词并进行名词解释,不少于5个,例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请列公开内容中专业性名词较强的名词并进行名词解释,不少于5个,例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贺州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附件.XLS

贺州市体育局(盖章)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