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广西体育节贺州市 “人保财险杯”乒乓球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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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9-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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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六届广西体育节贺州市活动方案,定于2014年11月15—30日在贺州市举行第六届广西体育节贺州市 “人保财险杯”乒乓球大赛。现将竞赛规程下发,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第六届广西体育节贺州市“人保财险杯”乒乓球大赛规程
第六届广西体育节贺州市组委会
2014年9月23日
第六届广西体育节贺州市
“人保财险杯”乒乓球大赛规程
一、主办:贺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贺州市体育局 中国人保财险贺州市分公司
协办:贺州市体育总会
贺州市乒乓球协会
广西体彩贺州分中心
二、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15—30日在贺州市技工学校旧校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市委大院乒乓球室举行:
1. 厅级领导干部组、处级领导干部组(视报名情况机动安排时间举行)在市委大院乒乓球室举行;
2. 老年组男女单打、成年组混合双打11月15—20日在贺州市技工学校旧校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举行;
3. 科级领导干部组男女单打、成年组混合团体11月26—30日在贺州市技工学校旧校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举行。
三、竞赛办法:
1.参赛单位:中直、区直驻贺单位,市直单位,各县(区、管理区),厂矿及社会团体。
2.参赛条件:在2014年5月1日前持有贺州籍第二代身份证或持有工作证(包括挂职干部)并符合各组别参赛条件的。
3.参赛组别、项目设置:
(1)厅级领导干部组:副厅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项目:男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处级领导干部组: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项目:混合双打、男子单打。
(3)科级领导干部组: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4)老年组:男子组为60岁以上,女子组为55岁以上,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乒乓球比赛者。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5)公开组:身体健康者。项目:混合双打、混合团体。
4.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5.老年组采用三局两胜11分制,其他组别均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6.厅级领导干部组男子团体赛组队分别为:市委代表队、市政府代表队、市人大代表队、市政协代表队、市联队(由政法委牵头)。成年组混合团体赛组队可以单位组队,亦可联合组队。
7.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男、女、男、男。不允许重复上场(必须是四男一女)。
8.比赛六人(对)以下采取单循环赛制,六人(对)以上采取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单淘汰赛制。
四、比赛器材:
1.比赛必须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乒乓球器材,长胶必须平整,不能有断粒。
2.球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比赛用台。
3.乒乓球:使用白色三星双鱼乒乓球。
4.服装:不得穿白色上衣参赛。
五、名次与奖励:
比赛有十六人(对)以上参加的奖励前八名,比赛有十人(对)以上参加的奖励前六名,十人(对)以下参加的奖励前四名,六人(对)以下参加的奖励前三名。
六、报名、报到:
(一)报名
1. 各代表队混合团体赛以单位报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男运动员五人、女运动员两人;单项比赛以个人、单位报名均可参赛,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运动员名额不限。
2.各参赛队请详细、准确填写《参赛报名表》,请于11月7日前报名,传真至:0774—5222920或发邮件至hzty5123155@163.com。联系人:李宏 电话:18677493688。
(二)报到:另行通知
七、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
(二)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指派。
八、经费:
1.参赛队员往返交通,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在往返途中及活动期间所发生意外事故自负。
2.参加本次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和报名参赛人员必须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在中国人保财险贺州市分公司办理在本次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本规程解释权主办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六届广西体育节贺州市“人保财险杯”乒乓球大赛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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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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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电话: |
教练: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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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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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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