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体育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制度
- 信息来源:贺州市体育局
- 发稿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2-1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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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依申请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政务信息,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内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体育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依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2.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的,但涉及国家、政府机密、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第三条 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贺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载体的提示,以便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请申请人准确填写表格中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以便回复。
2.申请方式
⑴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⑵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贺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贺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当面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⑴审查
①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出具《贺州市体育局补正申请通知书》。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⑵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⑶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将出具《贺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将出具《贺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将出具《贺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将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将出具《贺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第四条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是贺州市体育局,受理地点为本局行政审批窗口,办公地址:贺州市迎宾大道万兴路;办公时间为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4- 5220609 传真号码:0774-5221916
通信地址:贺州市迎宾大道万兴路,邮政编码:542800
电子邮箱地址:hzty5123155@163.com
第五条 本制度由贺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