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大力发展社会体育组织,促成社会力量办群众体育
- 信息来源:贺州市体育局
- 发稿作者:李宏 尹远娟 廖汝花
- 发布时间:2017-03-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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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迫切愿望,党的十八大报告曾提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这一新要求。而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是带动群众体育发展的路径和纽带。这不仅需要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也需要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
贺州市经济属后发展城市,财政对群众体育的投入是有限的,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如果光靠财政支撑,只能是星星之火,却形不成燎原之势。在现有条件下,群众体育要火起来,尤其需要全社会参与群众体育,让社会力量来办群众体育赛事。近两年,贺州市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贺州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体育发展特点和规律,大力发展、扶持社会体育组织,利用社会力量红红火火办群众性赛事,成为推动贺州全民健身运动迅速发展的加速器。一是各级体育部门大力发展群众体育活动,团结全市体育工作者和体育爱好者,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运动。二是充分发挥贺州市体育总会职能作用,积极加大对各体育协会组织的帮扶力度。2017年2-3月,贺州市体育局对在市民政局注册的体育协会(俱乐部)开展社会体育组织开展群众体育评估工作,共有25家体育协会(俱乐部)递交了评估材料。经过自评及专家小组的评估,共评出A级5家、B级10家、C级5家共20家达标的社会体育组织。贺州市体育局对这20家社会体育组织利用市体彩公益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A级2万元、B级1.5万元、C级1万元共计30万元的奖励。奖励虽少,但是来自政府职能部门的肯定,极大的调动了各社会体育协会组织办比赛(活动)的积极性。近两年来,贺州市的各类协会(俱乐部)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优势和领军作用,服务社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体育活动,为群众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平台,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近日,贺州的社会体育组织在市级体育部门的指导下,响应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号召,活跃广西壮乡“三月三”气氛,各协会(俱乐部)积极开展2017年贺州市“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系列比赛和活动,各体育协会(俱乐部)共承办赛事(活动)18项,进一步丰富了贺州市的群众体育活动。
今后,贺州市将继续加强各体育协会(俱乐部)工作,加强全民健身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各协会组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开展各类活动工作为工作基点,加强交流,互相切磋,加强服务和协调,努力开拓与创新,为全市群众体育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把贺州市群众体育工作推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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