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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贺州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竞赛规程

  • 信息来源:贺州市体育局
  • 发稿作者:赖时
  •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
  • 查看171次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6月17-18日在贺州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参赛单位

由各县(区)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个人单轮40米、个人单轮30米、个人单轮20米,单轮全能(40米、30米、20米)。
(二)乙组:个人单轮30米、个人单轮20米,单轮全能(30米、20米)。

四、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一名,男、女运动员各3名。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的。
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贺州市第二代身份证,或代表贺州在广西注册,否则不予参赛。
2.区体校、区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和已招收入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此次比赛。
3.参赛者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保险证明以及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健康证明,报到时交大会审查,否则不能参赛。一旦出现重大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一切治疗费用将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局最新制定的《射箭比赛规则》。
(二)男、女运动员必须参加至少两个单项比赛项目,各队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乙组运动员可以打甲组,但甲组运动员不得打乙组。
弓、箭、器材自备。
(三)可以使用碳素箭。
(四)名次评定办法
1.个人全能:男、女运动员均以个人单轮全能比赛成绩评定名次,环数高者名次列前。
2.单轮单项:男、女运动员均以各射程单轮成绩评定名次,环数高者名次列前。
3.以上项目如有成绩相同,以命中10环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命中X环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命中9环数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各项分别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少于2人不安排比赛,8人(含8人)以下减一录取。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表一式二份于赛前15天(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寄到贺州市体育局竞技科,同时报名表电子版发至hzstyjjjk@163.com,联系人:赖时,电话:5200106。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项内容,凡漏填、少填、不用电脑打印报名、逾期报名均按不参赛论。
(三)运动队于赛前1天报到,提前报到及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