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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贺州市青少年女子柔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 信息来源:贺州市体育局
  • 发稿作者:赖时
  •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
  • 查看157次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 6 月 24 日至 25 日在贺州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参赛单位

由各县(区)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44公斤级、47公斤级、50公斤级 、53公斤级、56公斤。
(二)乙组: 38公斤级、41公斤级 、44公斤级 、47公斤级 、50公斤级 。
(三)丙组:34公斤级、37公斤级、40公斤级、43公斤级。

四、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年龄组每单位允许有两个级别报3名,级别自定,其他级别每单位限报2名运动员参赛,每人只能参加1个级别的比赛。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二)年龄规定:
1.甲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乙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3.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贺州市第二代身份证,或代表贺州在广西注册,否则不予参赛。
2.区体校、区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和已招收入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此次比赛。
3.参赛者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保险证明以及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健康证明(包括脑电图、心电图检查),报到时交大会审查,否则不能参赛。一旦出现重大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一切治疗费用将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柔道竞赛规程》。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赛制。同单位同一级别运动员抽检定位,分别在A、B区。
(三)每场实际比赛时间4分钟。
(四)加时赛:1分钟。1分钟加时赛时采用金分制,如打平由场上三名裁判员举旗判定胜负。
(五)运动员不得兼项比赛。
(六)服装要求:运动员参赛必须穿兰、白色柔道服,柔道服尺寸大小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女运动员必须自备全白色或米白色的圆领半袖衫。组委会将在运动员检录处配备相应的检查工具供运动员自行检查,凡在比赛中裁判员对运动员道服产生质疑,经正式检测如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判负,对方获胜。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各项分别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少于2人不安排比赛。8人(含8人)以下减一录取。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表一式二份于赛前15天(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寄到贺州市体育局竞技科,同时报名表电子版发至hzstyjjjk@163.com,联系人:赖时,电话:5200106。
(二)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项内容,凡漏填、少填、不用电脑打印报名、逾期报名均按不参赛论。
(三)运动队于赛前1天报到,提前报到及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四)各参赛单位在比赛开始前1天的晚上21时之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的运动员报名表交大会,过时按弃权论。

八、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