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签约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公告
日期:2016-08-26   来源:  发布人:admin 作者: 

根据《贺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签约制暂行办法》(贺办发〔2016〕22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聘用签约一批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单位及名额

(一)贺州日报社签约:10名,其中:记者、编辑各5名;

(二)贺州人民广播电台签约:6名,其中:播音主持人2名,记者、编辑各1名,工程技术人员2名。

(三)贺州电视台签约:10名,其中:播音主持人3名,记者、编辑共5名,工程技术人员2名。

(四)贺州市群众艺术馆签约:10名,其中:戏剧曲艺编剧2名、演员1名,音乐作曲人员1名、作词1名,歌唱演员1名,舞蹈编导2名、演员1名,美术创作1名。

(五)贺州市文联:8名,其中:文学(含文艺理论)、书法、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人才各1名。

(六)贺州新闻网签约:2名,其中:媒体运营管理人员1名,网站采编1名。

(七)贺州市委讲师团签约:理论专干1名。

(八)贺州市互联网新闻传播管理中心签约:专业技术人才1名。

(九)贺州社科联签约:社科理论专家1名。

(十)贺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所签约:戏剧曲艺编剧1名。

二、签约对象及条件

(一)签约对象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优秀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

(二)签约人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执行党的新闻和文艺工作方针,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专业技术水平,是本行业、本单位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

3.原则上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学历要求),身体健康,符合签约单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并在相应岗位取得突出成绩。

4.签约人才必须履行签约单位相应的职责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的任务。

三、签约程序及待遇

(一)签约人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布方案、报名送审、资格审查、审批签约、成果评估等程序进行。

(二)签约单位在签约期间向签约人才下达相应的工作任务,并按约定向签约人才发放每年2.5万元的工作创作扶持经费。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1.申报签约的人才可以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向相应签约单位报名。签约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1。

2.申报签约的人才报名时须向相应的签约单位提交《贺州市签约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和工作成果、获奖方面的证明材料。

3.签约单位收集汇总报名材料,并于2016年9月10日前报贺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签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毅,电话:5123773。

本公告由贺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签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贺州市委宣传部

2016年8月26日

 

附件1:签约单位报名联系方式

附件2:贺州市签约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