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辉露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日期:2016-01-11   来源:  发布人:admin 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讨论,决定:

  梁辉露同志任政协贺州市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贺州市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甘忠南同志任政协贺州市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免去施洪生同志的政协贺州市委员会教卫文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尹宗宇同志的政协贺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