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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经过各级“扫黄打非”主管部门和各成员单位坚持不懈的宣传、监管和打击,对“扫黄打非”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市区和县城群众反盗版和抵制非法出版物的意识明显提高,非法出版物在贺州市区和县城得到有效整治遏制,文化市场已比较干净。但是不法分子在市区和县城撞墙呆不下去后,很快把触角伸向文化生活较匮乏、监管力量较薄弱的乡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交通便利经济较繁荣的乡镇。非法出版物逐步向基层转移,在乡镇农村大有“星火燎原”之势,群众干部的反映举报逐年增加。
意识形态阵地我们不占领,不法分子就会去占领。面对“扫黄打非”工作“重心”下移的趋势和“扫黄打非”基层(乡镇、农村)力量薄弱的实际,为把乡村的意识形态阵地占领好维护好、守土尽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贺州市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扫黄打非”进基层的有效做法,以“五有”“五无”为目标,实施“五个一”工程,开展“五进”工作,努力构建和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初步形成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为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成效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现将贺州市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探索构建乡镇“扫黄打非”工作机制。2012年以来,为解决乡镇“扫黄打非”工作有人管的问题,贺州市积极探索在乡镇建立“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一是成立机构。由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下文要求各县(区、管理区)在乡镇设立“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挂牌,承担“扫黄打非”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管理区)各乡镇积极行动起来探索组建“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各乡镇“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当地党委、政府或人大主要领导担任,由此确保“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权威性及指挥、协调力度。工作小组办公室一般在乡镇党政办或综治办挂牌,主任一般由宣委、党政办或综治办主任(或副主任)兼任,不增加人员、编制;另外与原机构工作适应,便于发挥“扫黄打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职责;再者方便共享办公设施、车辆等资源。二是明确职责。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扫黄打非”工作政治责任,“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并落实1名“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兼任联络员)。明确乡镇“扫黄打非”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等有关制度,明确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三是加强培训。对乡镇“扫黄打非”工作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保障经费。由县(区、管理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协调各乡镇建立“扫黄打非”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扫黄打非”的日常工作及开展集中行动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至2012年底,全市乡镇一级基本建立了“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挂牌,明确了工作任务同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
(二)把“扫黄打非”工作机制推进至村。2013年,贺州市在巩固乡镇一级“扫黄打非”基层工作后,又着手建立村级“扫黄打非”联系点,把“扫黄打非”网络向村延伸。做法是在每个乡镇选取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两个村试点,以现有农家书屋为依托,建立“扫黄打非”工作联系点(工作站)。联系点参照乡镇“扫黄打非”办公室建设,并落实一名负责人。工作中借力综治工作“积极推进社区(村)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分网格,配备专职管理员”契机,“搭顺风车”同步推进。工作站负责人一般由村治保主任(或农家书屋管理员)担任,根据实际主要承担本村“扫黄打非”“三大员”的任务职责:即信息员(负责收集、发现本村“扫黄打非”动态信息,及时向上级“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文化、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报告)、协管员(协助上级文化执法、“扫黄打非”部门管理本村出版物市场、文化市场)、宣传员(出版墙报,分发宣传资料,开展文化新闻出版、“扫黄打非”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三)开展基层“扫黄打非”工作规范化建设。2014年,贺州市大力推进基层“扫黄打非”规范化建设。通过总结前两年工作,提出统一模式,以“五有”“五无”为目标〔“五有”即:工作有机构(发文)、办公有场所(挂牌)、管理有制度(上墙)、活动有档案、宣传有阵地。“五无”即:乡村无非法出版物公开摆卖、无出版物游商地摊四处兜售、无非法出版物储藏、无地下窝点非法印制、无有害网络信息传播〕,实施“五个一”工程(即“一个机构”:乡镇党委、政府下文设立的“扫黄打非”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一块牌子”:乡镇、村级有办公场所,并挂“扫黄打非”办公室牌子;“一套制度”:有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工作制度并上墙;“一盒档案”:内存上级、本级文件,工作方案、活动记录、汇报、总结,有关报表、图片等;“一版宣传”:“扫黄打非”宣传板报一版以上),对镇、村两级“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站)开展达标创建和验收。同时参照“农家书屋”建设方式,建立镇、村两级“扫黄打非”办公室档案库,使全市镇、村基层“扫黄打非”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四)推动“扫黄打非”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在主抓乡镇、行政村的“扫黄打非”基层建设、着重开展“进乡村”、“进社区”,筑牢基础的同时,各县(区、管理区)和有关乡镇因地制宜,将工作开展到辖区内相关企业、学校、旅游景区等领域,主要落实信息收集、宣传教育、协助监管等重点工作。从而使“扫黄打非”进基层进一步细化深化,工作领域进一步充实完善,形成“扫黄打非”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等“五进”的工作格局,使“扫黄打非”的工作领域得到了有效拓展,初步实现了“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网格化管理架构。
二、保障措施
在“扫黄打非”进基层过程中,贺州市主要采取如下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责任。在年度“扫黄打非”方案中,把这项工作列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并在年度“扫黄打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列为重要目标进行考核。
二是加强指导。将“扫黄打非”进基层的目的意义、具体任务、工作要求、时间期限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县区,并召开“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周密安排。日常工作中保持市、县“扫黄打非”办公室与乡镇的密切联系,对工作开展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三是榜样带动。在建立村级“扫黄打非”工作联系点(工作站)时,在每个乡镇选取试点村逐步推开;召开全市现场会,组织与会人员到钟山县、平桂管理区参观,学习这两个县(管理区)的成功经验。
四是深入督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在全市文化工作大检查中将此项工作列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特别在年度“扫黄打非”工作考评中进行年终考核检查。
五是表彰激励。对工作成效好的县(区、管理区)给予表彰和专项补助经费,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以励再战,今年又对通过“五有”创建验收达标的县级“扫黄打非”办公室均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其次是在申报全市“扫黄打非”先进集体、个人中向乡镇基层倾斜,激发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积极性,对基层“扫黄打非”成绩突出的人员、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三、成效体现
一是改变了基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扫黄打非”无人管、无人做的局面。通过努力,目前贺州市乡镇一级实现了“扫黄打非”领导、工作机构全覆盖,全市所有61个乡镇(街道),100%均建立“扫黄打非”办公室;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两个行政村作为示范建立“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全市至少有122个村级“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占全市755个村(居、社区)近二成。镇、村“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站)普遍达到“五有”、落实了负责人,初步实现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二是实现“扫黄打非”宣传教育真正进基层、到群众。通过在镇、村群众办事常来常往场所以出版板报、发给宣传资料、咨询解答、公布“扫黄打非”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黄”和“非”的鉴别力,增强了广大群众“扫黄打非”的有关法规知识、法律意识,使“扫黄打非”的知晓度和参与率明显提高。
三是加强了“扫黄打非”信息的收集和反馈。贺州市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后,明显加快了乡镇、村“扫黄打非”信息的收集反馈,提高了对“扫黄打非”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促进了“扫黄打非”案件查办。2012年,我市查办“扫黄打非”案件6起,2013年显著上升达19起,且多数是基层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信息查办的。钟山县钟山镇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于2013年初查办了钟山镇陈某“3.18”销售盗版光盘案,并据陈某供述,又查办了蒋某某“4.8”销售盗版光盘案、罗某某“4.8”销售盗版光盘案等系列案件。2013年11月21日,平桂管理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西湾街道菜市场有人在散发非法刊物,及时出动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查获非法刊物《曙光男人》1320册,后经近半年跟踪侦查,摸清该非法刊物在市区的储存仓库,于2014年4月22日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人员一举捣毁该窝点,查获非法出版物《曙光男人》(2014年第10期)44000册,对涉案的某医疗单位依法查处。
通过加强“扫黄打非”基层建设,使得“扫黄打非进基层”具体化为“扫黄打非”宣传教育进基层、信息收集进基层、监管执法进基层,实实在在得到落实并取得成效。
四、经验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基础。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分管副市长、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真抓实管,各县(区、管理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村(社区)齐抓共管,形成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使“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动作快、建设规范、成效明显。
(二)经费落实是关键。“扫黄打非”进基层各项工作特别是实施“五个一”工程各个方面,均需投入一定的资金,村(社区)一级“扫黄打非”工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工作补贴,机构建立之后要正常运作、发挥作用更需落实工作经费。
(三)开展培训是保障。要防止乡镇“扫黄打非”办公室、村“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建后有名无实,就必须切实发挥负责人的作用。要对这些初任人员通过办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培训,使其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掌握方法,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五、困难问题
目前贺州市“扫黄打非”基层工作体系建设和基层工作仍然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仍有一些村尚未建立“扫黄打非”工作站,未能完全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扫黄打非”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绝大多数乡镇(街道)没有稳定的“扫黄打非”经费来源,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站负责人的工作报酬未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扫黄打非”工作体系建设和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下步工作
在镇、村两级“扫黄打非”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基本成立,“扫黄打非”框架基本搭建,“硬件”基本达标基础上,今后贺州市将着重在工作机制建设、责任落实、人员素质提高等方面下功夫,大力加强“软件”建设,以练好“内功”,充实“内涵”。
一是在基层“扫黄打非”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探索、协调,努力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拟通过本级下文、出台政策等,强化对基层“扫黄打非”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努力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二是加强对镇、村两级“扫黄打非”队伍的培训。通过办班培训、以会代训、收看录像等方式,对基层“扫黄打非”工作队伍,特别是乡镇(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站(点)负责人、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等加强教育培训,建设一支懂业务、会做事的基层“扫黄打非”工作队伍。并对负责人压担子,交任务,多指导,常督促,逐步培养其责任意识,形成其工作常规,发挥其主观能动。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基层“扫黄打非”机构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实际出发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扫黄打非”专题会议,沟通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措施、解决问题;检查制度:组织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或其他工作人员加强对出版物印刷、发行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采取明查暗访、回头访、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置出版物市场违法违规情况或上报县(区、管理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上级部门;宣传制度:定期以板报、宣传单、影视资料等方式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普及“扫黄打非”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信息、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举报有关违法违规现象,收集案件线索,进行核查、上报;奖惩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先进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逐步建立起符合基层实际的信息反馈机制、市场监管机制、案件查办机制、联防协作机制、责任管理机制等工作机制。